导读: 关于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报告 双辽市粮食局 双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双粮调联[2010]3号 --———————————————...
关于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报告
双辽市粮食局
双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双粮调联[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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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
核查工作的报告
双辽市粮食局、吉林省工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吉林省粮食局、吉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和《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们对全市范围内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结果报告如下:
双辽市粮食局、双辽市工商局对这次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高度重视,针对这次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我们分步骤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首先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工具以广告的形式大力宣传这次核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内容及核查办法等出示给粮食经营者,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我们又以粮食局名义致全市粮食经营者一封公开信,及时地宣传了国家粮食方针、政策,使在地的粮食经营者增强了对粮食收购资格
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报告
**县粮食局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报告
**市粮食局:
按照**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粮办(2012)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在2011年4月底以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4月底,**县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单位(含个体户)共37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民营企业21家,个体户13家。参加2011年度审核的共31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19家,个体户10家,均已通过审核;1家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和3家个体户因不参加年审或停业等原因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二、核查工作组织情况
(一)审核机关自查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局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我局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机构设在局监督检查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审核审批工作制度,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得到了保障。在受理粮食收购许可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审核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局有关市场准入的通知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并定期公示审核结果、按照规定报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变化情况;建立了粮食收购资格管理档案,实行了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并将粮食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录入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2011年度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做好宣传。我们将省、市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和核查需用的表格印发各相关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其次,在对各单位提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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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的公
关于恢复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8月5日起,恢复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市粮食办公室将依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真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和履行相关义务的,一律不给予粮食收购资格。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将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定期核查。
平度市粮食办公室、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坚决制止。对粮食收购资格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依法予以注销。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的,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及时支付售粮款,违反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不按制度规定报送有关粮食收购等统计数据,不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有关政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