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现根据《中国共产...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条 责任追究的对象
主要是基层党(工)委、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及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责任人。具体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人、考察人、入党介绍人、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政工科长、分管领导、党(工)委书记。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
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政审、确定、公示、培训及其规定履行的入党手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过程中,出现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违反发展党员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循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它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均属责任追究的范围。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一、预审的目的
严把入口关,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二、预审的方法
采取三级预审的方法。
支部预审:
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着重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和其他方面的表现,并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要保证入党材料齐全、规范。 一般情况下, 发展新党员支部应具有如下材料: 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综合政审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材料、公示情况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 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支部改正。基层党委在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时,要逐人登记造册,进行认真的考察,并进行必要的测试,测试成绩要记录在案,作为入党的必备条件和程序。基层党委要通过谈话,对入党人进行深入考察。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方可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
发展党员预审表
发 展 党 员 预 审 表
注:1.此表由党支部负责填写;2.各级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逐级审查相关材料;3.预备党员转正,市直机关工委只审查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材料,党(工)委审查所属党组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