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文档 > 行政许可法 工商登记注册

行政许可法 工商登记注册

2015-08-29 16:46:07 其他文档 来源:http://fw.bbjkw.net 浏览:

导读: 工商局变更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工商局变更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在社会生活中,对于公民来说,凡是法律不禁...

工商局变更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工商局变更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在社会生活中,对于公民来说,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公民可以自由从事的。法律上禁止的行为,有的是要“禁绝”的,即任何人都不能从事;但有些法律上禁止的行为,则是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考虑,加以一定的控制,其目的并不是要“禁绝”。具备一定条件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仍然可以从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事前控制的一种手段,某些社会活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从事,施加事前控制就是为了防止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从事该种活动,从而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作为事前控制的手段,在一定意义上行政许可属于法律上禁止的解除,对于未获得许可的人来说,法律上的禁止是存在的,但对于获得许可的人来说,该种法律上的禁止则意味着解除。

行政许可是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而做出的行政行为,是一种被动的行政行为。作为被动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不仅以申请为前提,而且整个行为围绕申请而进行。

行政许可是一种赋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即申请人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质。

然而,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概念有很多,如许可、认可、登记、证明、批准、检验、核准、审核、申报、注册、备案等等。他们有的属于许可的范畴,有的则与许可相关,而有些则不属于许可。不同的行为遵循的规则和行为的法律效果有所不同。

工商企业的登记注册或变更登记行为是属于行政许可或还是注册登记行为?

注册登记是行政机关对正在进行某种活动或希望进行某种活动的相对人依法予以书面记载以便记录审查的活动。一般只要求相对人登记其名称或营业地点,便于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查,以此确定其他权利义务。如我国税法规定的税务登记则属此类,它虽然也是行政机

1

惠城区工商局行政许可类别流程图正式

惠城区工商局行政许可类别流程图

职权说明

1、实施类别:行政许可。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现行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登记法律、

法规、规章。

1

工商局登记注册官制度

尤溪工商局登记注册官制度(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改革登记注册制度,简

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调动登记 注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登记注册实行注册官制度。 登记注册官(以下简称注册官)是指通过考试具备专

业资格,经 本局聘任,在登记注册岗位上依法行使登记注册核准权的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 登记注册官助理(以下简称注册官助理)是指未取得注册官资格、 协助注册官开展登记注册工作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第三条 注册官实行注册官资格取得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原则, 在注册官制度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考试、统一评审、统 一聘任、权责一致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 注册官助理不得直接从事登记注册核准 核准工作。 核准

第五条 注册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服从行政领导。

第六条 在无锡工商局的指导下,成立由局领导和注册、法制、 纪检监察、办公室及人事

部门组成的注册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注册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局注册官资格的认定机构,宜兴工 商局是注册官聘任的决定机构。 第二章 资格考试

第七条 凡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并自愿从事登记注册的 3 工商行政管理在职公务员,

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官资格考试。

第八条 注册官资格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与登记注册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登记注

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

第九条 注册官资格考试由无锡工商局统一命题,定期集中组织 考试,原则上每两年组织

一次。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官资格考试: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在编现职

国家公务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四)熟悉有关登记注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相关法律知识; (五)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累计满一年的。

第十一条 通过注册官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注册官资格,由局 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官

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注册官资格取得后三年内未被聘任为注册官的,需经 注册官制度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重新认定。

第三章 聘任

第十三条 取得注册官资格证书的,经宜兴工商局评审后聘任为 注册官,从事登记注册工作。 第十四条 注册官职位聘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 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职位情况择 优聘任。

第十五条 聘任注册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注册官资格; 4 (二)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熟练运用各类市场主体 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 并具备处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能力。

第十六条 注册官聘任程序是:符合本制度第十五条注册官聘任 条件的在编现职公务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局注册官制度试点工 作领导小组考核合格,由宜兴工商局聘任为注册官。

第十七条 注册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并报 无锡局备案: (一)因工作需要调离或转换登记注册岗位的; (二)因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三)因健康原

最新推荐其他文档

更多
1、“行政许可法 工商登记注册”由范文大全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范文大全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行政许可法 工商登记注册" 地址:http://fw.bbjkw.net/qitawendang/5981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