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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大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2015-08-02 00:23:25 社会实践 来源:http://fw.bbjkw.net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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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

西 北 工 业 大 学

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表

学 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位 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 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西北工业大学_2012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班级: 实习学生: 学生学号: 实习地点: 珠海 深圳 实习时间: 2012.7.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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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规定

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对研究生进行国情教育,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研究生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精神的重要形式,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课堂教育的延伸和巩固。

根据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教委《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将社会实践列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并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实践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社会实践基地为载体,以实践地团组织为纽带,以进厂、进村为基本途径,以组织团队和个人分散进行相结合,以科技文化宣传、科技服务、人员培训、支教扶贫、国情民情调查、挂职锻炼等为基本内容,以培养人才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依靠我校相应的组织机制和评价机制,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化、经常化、制度化、学分化开展,保证社会实践育人目的的实现。

二、任务组织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成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以及各学院等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

2、各学院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任务的落实、组织、考核、总结、交流等工作。

3、社会实践活动均需在校外单位进行,校内研究生挂职锻炼除外。

4、学校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校级示范团队,学院组织学院级团队,在校研究生可选择参与,其余同学分散进行社会实践。

三、时间安排与经费

1、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暑期完成,集中社会实践时间(不含路途)不少于一周或累计不少于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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