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报告与请示 公文的基本常识 (整理:谷士禄) 第四课 报告与请示 第一节 报告 一、文体特征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
报告与请示
公文的基本常识
(整理:谷士禄)
第四课 报告与请示
第一节 报告
一、文体特征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使用的一个文种。
报告与请示同属一个行文方向——上行文。虽然行文方向相同,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又把它们划作一类,但两者之间却有着严格的区别。1.对上级要求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批复,请示则要求上级批复;2.行文的时候不同,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而请示是事前行文;3.文中性质不同,报告属陈述性的上行文,而请示属请求性上行文;4.结尾用语不同,报告的结尾一般用“专此报告”“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示”等词语。有的干脆报告事项完了,全文即结束。也就是说报告对上级没有明确肯定的回复性要求。请示结尾一般用妥否、可否,请批示,对上级要求十分肯定。
二、报告分类
报告根据行文原因与目的,可分为六类。
1.情况报告;2.工作报告;3.建议报告;4.回复报告;5.检讨报告;
6.送文送物报告。
请示与报告写作
请示与报告
一、请示
(一)请示的涵义和用途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或指示的一种上行公文。主要用于: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规定需要处理的事情;
2.工作中遇到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3.超出本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请示上级予以指示。
除此之外,凡自己职权范围的工作,经过努力能处理和解决好的问题、困难,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要动辄请示,把矛盾上交。
(二)请示的写作
请示的结构相对稳定,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不能把“请示”误写为“请示报告”、“报告”或者“申请”。标题中的事由要明确,语言要简明。不宜写成“关于请求(或申请)××××的请示”,请示本身就含有请求、申请的意思了。
2.主送机关。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用抄送形式。
3.正文。请示正文一般由请示原因、请示事项和请示结语三部分组成。
(1)请示原因。应简明扼要而又充分陈述请示的原因、依据。如原因比较复杂,就不能因为要求简要而简单化,必须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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