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
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能,多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我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制度促规范,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1、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全年累计为32,640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及各类补助补贴8,474.7万元,有效保障了最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根据省厅“按户施保”的要求,清除了城镇低保716户,进一步缩小了保障范围,集中了保障力量,确保了对最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三是协调金融部门增加了低保资金的发放频次,变城镇低保季度发放为按月发放;变农村低保半年发放为季度发放,确保了救助工作的时效性。
2、创新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一是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尤其是医前救助力度,全年共救助城乡贫困患者2,028人,使用救 1
2015年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顺昌县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
一、今年以来民政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政对象的生活权益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市居民低保上半年新增52户110人,退出9户15人。6月底有城市低保对象978户2075人,占非农人口比例为3.21%,月人均补助水平129.01元。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7.96万元。
上半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26户5379人,占农业人口比例3.07%。月人均补助水平61.8元,发放低保金199.68万元。
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09户545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0.34%。其中:集中供养40人,分散供养505人;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金36.124万元。
2、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顺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5月26日开工,第1期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549平方米,建设2座院民楼、1座综合办公楼,年底前封顶,2015年3月投入使用。项目总投入1000万元,已投入资金近300万元。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今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历敬老院目前完成主体工程,进行装修,拟9月底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全县纳入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284人,共筹集救助基金总额达106.66万元,实施医疗救助64人次,救助金额20万元;已纳入农村医疗救助对象6361人,共筹集救助基金总额达104.9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38人次,救助金额15.74万元。
4、农房统保及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工作。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受灾民房的理赔工作,上半年有1户农民住房部分遭受火灾,保险公司理赔900元。从今年
2015年度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2015年度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XX年年度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XX年年,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文明委的指导下,按照市委总体工作大局和市文明委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建设人文xx、活力xx、和谐xx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水平、取得创建实效、巩固创建成果上下功夫,使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为局系统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切入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首先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精神文明目标责任制入手,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规
划》、《市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市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针对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的实际,我们及时对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补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并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局属各基层单位也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局长、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别与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