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5年xxx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5年,XX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
2015年xxx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5年,XX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省十项、市县各十二项及“十严禁”“十不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纪律检查和案件办理,真抓实干,强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实做牢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着力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切实为大XX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两个责任,严抓一岗双责,确保体系建设。
一是党委领导班子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主要负责人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缩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认
2015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在县委、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狠抓落实,勇于创新,使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落实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乡经济的各项工作建设一起部署、落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责任分解,确定了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联系点,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了党廉、纠风、信访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今年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在乡两级干部会议上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乡长与各村、站所签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站所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二是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和联职包村责任书,与年终班子成员考核相挂钩,增强了分管领导抓党廉、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乡纪委及每位领导要求每月至少要深入联系村队2次,在抓好分管工作同时,加强对各村队党廉、纠风工作督导检查, 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四是班子成员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联系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对抓好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做 1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为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藁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尚景会同志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重点工作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见附件。[转自第一公文网:gongwen.1kejian.com]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局党组将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队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2、狠抓落实。各主管局长、任务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
3、强化沟通。各科室、所、队要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办公室,办公室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4、督查指导。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所、队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大力支持和配合好工作。
四、责任考核
1、局党组按照藁城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2、局党组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于7月底前向藁城市纪委和市局书面报告一次半年自查自纠情况,12月底前报告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做好述廉、评廉、考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队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五、责任追究
1、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
2、实施责任追究,应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和重要领导责任。竹委发〔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