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级工会经审工作,促进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级工会经审工作,促进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设区的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经审会、省总经审办。
二、考核内容
(一)本级经审会组织机构健全 30分
1、设区的市总工会
(1)配经审会主任 5分
(2)在机关编制内设经审办 10分
(3)配专职或兼职经审办主任、经审干部 10分
(4)配专职经审办主任、经审干部 5分
(5)加减分项目:
所配经审干部具有中级以上审计或会计专业任职资格 加5分
所配经审干部兼职本级工会财务工作的 减5分
2、省级产业工会
(1)配经审会主任 5分
(2)经审会主任驻会 5分
(3)配专职或兼职经审干部 20分
(4)加减分项目: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宝总工审发(2004)8号
关于印发《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经审会: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总十五届经审会全体委员同意,印发执行。请按要求做好经审工作,在每年的2月20日以前将考核材料报市总经审办参加评比。
宝鸡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会 经审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抄 送:省总经审办 档(二) 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 2004年4月22日印发 共20份 1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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